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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群众办实事 |安溪法院“云执行”远程发放保险救助金

安溪法院 2022-03-31


连日来安溪法院执行法官频频收到当事人的感谢

“法官,谢谢您。我知道被执行人得了癌症,家里也很穷。我妻子的病你们也清楚,如果不是你们帮助我,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……”

这是怎么回事呢?
一起来看看吧!

01

 胡某国雇佣林某作为水泥工参与房屋建设。施工过程中,因机械掉落致林某受伤,经鉴定其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。经判决,胡某国应赔偿林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3336元。判决生效后,胡某国未在履行期限内支付赔偿款,致林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

执行中,胡某国名下暂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。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,胡某国仅筹措1.6万元支付给林某。经了解,胡某国身患重病,自身无履行能力,案件已是“执行不能”。与此同时,法官了解到申请人林某的妻子亦身患重病,家庭经济困难。鉴于此,执行法官便为林某办理了执行救助保险,向林某发放保险救助金2万元,及时助其解决燃眉之急。

02

2020年底,陈某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,与对向林某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,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经判决,陈某土应赔偿林某成各项损失30815.7元。

执行阶段查明,被执行人陈某土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其身患重疾,已无力到医院治疗,更无法支付赔偿款。再者,申请人林某成因事故受伤借钱治疗,让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。为此,执行法官及时为林某成申请并发放保险救助金30815.7元,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。


 另有多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对此次执行救助表示感谢



此次安溪法院共集中为12名申请人发放保险救助金305782.6元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此次发放均通过线上“云”方式,直接汇款给当事人,减少人员聚集,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。


近年来,安溪法院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,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,多措并举破解“执行难”。纵使穷尽洪荒之力,依然存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、无财产可供执行等“执行不能”的情形。

在此类案件中,针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形,安溪法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救助模式,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公司,以“执行+保险”模式扩大救助范围、加大救助力度,切实做到纾民困、解民忧、暖民心。今年以来,安溪法院共给予国家司法救助、保险救助17人,金额736600元。


文字来源:执行局本期编辑:黄   欣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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