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
我为群众办实事 |安溪法院“云执行”远程发放保险救助金
“法官,谢谢您。我知道被执行人得了癌症,家里也很穷。我妻子的病你们也清楚,如果不是你们帮助我,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……”
一起来看看吧!
01
胡某国雇佣林某作为水泥工参与房屋建设。施工过程中,因机械掉落致林某受伤,经鉴定其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。经判决,胡某国应赔偿林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3336元。判决生效后,胡某国未在履行期限内支付赔偿款,致林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02
2020年底,陈某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,与对向林某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,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经判决,陈某土应赔偿林某成各项损失30815.7元。
此次安溪法院共集中为12名申请人发放保险救助金305782.6元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此次发放均通过线上“云”方式,直接汇款给当事人,减少人员聚集,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。
近年来,安溪法院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,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,多措并举破解“执行难”。纵使穷尽洪荒之力,依然存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、无财产可供执行等“执行不能”的情形。
在此类案件中,针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形,安溪法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救助模式,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公司,以“执行+保险”模式扩大救助范围、加大救助力度,切实做到纾民困、解民忧、暖民心。今年以来,安溪法院共给予国家司法救助、保险救助17人,金额736600元。